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缓冲托辊等一批(集团高河矿、温庄煤业、股份余吾矿、股份王庄矿、集团司马矿、东盛煤业、李村矿、潞宁煤业、潞宁孟家窑煤业、蒲县常兴煤业、寺家庄煤业、阳泉五矿、左权阜生煤业)采购,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缓冲托辊等一批(集团高河矿、温庄煤业、股份余吾矿、股份王庄矿、集团司马矿、东盛煤业、李村矿、潞宁煤业、潞宁孟家窑煤业、蒲县常兴煤业、寺家庄煤业、阳泉五矿、左权阜生煤业)采购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缓冲托辊等一批,明细如下:
(请登录)2.3交货期:按需方要求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所投产品锥形托辊(Φ89)、缓冲托辊(Φ108、Φ133、Φ159)、托辊(Φ108、Φ133、Φ159)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合同至少包括首页、明细页、盖章页以及其它主要页),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投标人自身业绩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18时00分--2025年1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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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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