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物流北京华北分公司经营性小车(客车)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经营性小车(客车) 乘用车租赁(二次)项目经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是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提供乘用车租赁服务。其中:北京地区预计服务车辆18台;天津地区预计服务车辆55台;河北地区预计服务车辆9台,共计82台。
2.1.2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租赁服务公司,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华北分公司提供乘用车租赁服务,提供租赁车数为82台,车辆配置详见附件:车辆报价表。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 年12 月 31 日,服务期间以实际需求、用车数量及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3 服务地点:按照服务标段要求执行 。
2.4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资金:742 万元(含税)。
2.6项目标段划分:2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服务区域/车辆数量 |
估算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标段1 |
北京地区、天津地区,18台、55台 |
673 |
1 |
标段2 |
河北地区,9台 |
69 |
1 |
2.7《销售业绩统计表》填报要求
(1)合同金额仅填写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服务项目的签约金额,否则作无效处理;
(2)发票应与合同一一对应,每个合同对应的发票,如出现发票重复情况,该合同将被剔除;
(3)此表需提供Excel格式文件,在交易平台在价格文件以附件形式上传(按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2模版填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经营性小车/客车租赁服务资格入围项目》的入围服务商,提供入围通知书,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4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内容,提供证书颁发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固定资产的明细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3年12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6. 租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公告(类别)用车标准、行业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提供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手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承诺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7.2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02日10:30至2025年01月07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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