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1#、2#连续重整2025-2026年日常生产及2025年大检修筛分废催化剂回收处置及铂金租赁服务。
3.1废催化剂处置:中化泉州石化1#、2#重整含铂金废催化剂处置,预估数量69.4吨(具体以过磅称重为准),本次通过采购一家公司负责回收铂金服务,甲方支付乙方铂金提炼费,提取回收后的铂金归甲方所有,经提取铂金后的废催化剂载体由乙方负责处理。
3.2铂金租赁:甲方需要向乙方租赁约127.5kg铂金(数量为暂估,以实际交割为准)用于催化剂的加工,并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催化剂加工单位。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服务期限:
4.1废催化剂处置
转移期限(按批):自连续重整装置退剂之日起30天内分批将废剂转移,暂定2025年大检修后转移1批(暂定2026年2月28日前,力争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提货),2026年底转移1批(暂定2026年12月30日前,力争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提货),具体转移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提货次数,总提货次数不超过4次。
铂金提取期限:处置单位应在废催化剂转移之日起30日内完成铂金提取。
提货地点及方式: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库房,在甲方现场称重,双方确认签字后交给乙方,运输由乙方负责。
4.2铂金租赁
计划提货日期:2025年3月5日(实际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交付地点及方式:乙方将铂金(暂定127.5kg(PT))交付于甲方指定的催化剂加工单位。由甲方、乙方及催化剂生产商三方负责在催化剂加工单位用电子称称重、采样。
铂金租赁期限:以甲方、乙方及催化剂生产商三方签字确认的接收日期为铂金租赁开始日期,铂金租赁结束日期以废剂分批出厂后30天作为每批次铂金租赁截止日期。
5.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3日(9: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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