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乐安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放服务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服务供应商数量 |
服务内容 |
乐安县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储服 务项目 (第二批) |
1 家 |
详见 “第二章 招标项目 “ 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壹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其分支机构核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5 年 01 月 04 日至 202 5 年 0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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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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