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段(包)编号:2024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商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请登录)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本公司1台日处理垃圾500吨的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配1台容量为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出线以单回35KV线路接入孙集站。
七、招标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孙集镇十里坞村668号,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在500吨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火力发电厂全厂设备维保或检修(C级检修或B级检修或A级检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日处理规模,投标人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且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投标人近一年(指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含)之前的1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无事故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包含以上要求)。
(3)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社保证明〔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企业设立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的,提供从设立时起至今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须出具日常保洁人员配置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本项目所配置生产区域保洁人员,满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均满足招标人提出的保洁服务内容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到2025年01月11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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