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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镇大龙地块场地平整及配套道路工程(一期)-南十一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樟木头镇大龙地块场地平整及配套道路工程(一期)-南十一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5-01-07 收藏项目

樟木头镇大龙地块场地平整及配套道路工程(一期)-南十一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樟木头镇大龙地块场地平整及配套道路工程(一期)-南十一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樟木头镇大龙地块场地平整及配套道路工程(一期)-南十一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预计采购金额:70.8802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其他。

(六)项目分级:一级

(七)项目分类:工程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5年6月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长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长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十)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费率(%)

镇区

标书费(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樟木头镇大龙地块场地平整及配套道路工程(一期)-南十一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1

樟木头镇大龙地块场地平整及配套道路工程(一期)-南十一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70.8802

100

樟木头镇

/

/

注:安全生产工器具由总包单位提供。

(二)采购范围: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土建分包作业:

土建部分:新建开关箱2套,新建顶管381米,新建行车排管67米,新建电缆工作井9座等。(具体以实际为准)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分包商负责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四)报价有效性:

1.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2.有效报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费率(100%),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施工费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

(1)定额套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其他定额选用或参考顺序:《电力建设工程定额(2018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2018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生产项目准入条件及预算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设备〔2015〕16号)。

(2)取费标准: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20年版) 》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2021〕15号)、《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的最新规定。

3.结算方式: 本项目按实结算,分包商报价费率为X%时,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分包限价费率(87%)×供应商报价费率(X%)(注: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成交单位应单独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发票,总承包单位按成交单位实际发生的金额单独支付。)(本分包工程结算总价按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9%专项增值税发票计算)。

(五)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日历日)。

(六)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人员到位履职承诺书》)。

2.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成交单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9%(合同价5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履约担保)。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成交单位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6)成交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成交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8)因分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全额赔偿。

(9)因分包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分)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分包人除应按承包人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全额赔偿。

(10)分包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分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分包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承包人有权责成分包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以及分包人自身的损失,均由分包人负责。如分包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分包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1)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在总(分)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

(12)因成交单位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成交单位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①因成交单位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成交单位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②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③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被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或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条件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报价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五、

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者,请于2025年01月07日20时至2025年01月10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等相关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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