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铁发改函[2024]35号文件批复,项目初步设计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铁鉴函[2024]76号批复,项目业主为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佳木斯至同江段)友谊县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黑龙江省、国铁集团自筹,招标人为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佳木斯至同江段)友谊县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友谊县6个乡镇(兴隆镇、兴盛乡、凤岗镇、友谊镇、东建乡、友邻乡)。
2.2建设规模: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双鸭山市友谊县段)“三电迁改”。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友谊段)“三电迁改”工程对受主体工程施工影响的通信、电力设备设施迁改,通信包含对10处平改立工程受影响的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广电、国防等设备设施迁改。电力包含对10处平改立工程受影响的0.4~10KV电力线路,3处66KV电力线路,2处车站0.4~10KV电力线路迁改。给平改立工程受影响的排水管线部分16处。建筑安装工程费 4361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025年2月20日-2025年6月30日,共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计28个月。上述开(交)工日期为暂定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三电迁改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2.5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编号 |
施工标段 |
标段规模 (公里) |
主要内容说明 |
DLQGJL1 |
DLQGSG1 |
福前线K28+172--K83+238 |
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三电迁改”施工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1.2主要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铁路工程专业)。
注:1)相关专业包括供电、变电、铁路通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
2)有从其他在任项目的,可不提供撤离的书面证明,只需提供书面承诺。
3)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人员缴费明细,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6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
(1)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监理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1月7日17:30时至2025年1月13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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