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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羊山新区园林绿化中心羊山新区重要节点及断头路两侧空闲地改造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1-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羊财磋商采购-2025-2;

2、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新区园林绿化中心羊山新区重要节点及断头路两侧空闲地改造项目(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49099.24元

最高限价:2749099.2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羊财磋商采购-2025-2-1

信阳市羊山新区园林绿化中心羊山新区重要节点及断头路两侧空闲地改造项目(一期)

2749099.24

2749099.24

5、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主要包含新十一大道两侧、新十四街及十五路两侧、新七大道、北环路南侧、二十四街两侧道路栽植苗木、铺种草皮等工程。

5.2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5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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