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炼铁厂八高炉热风炉无水压入泥浆(含施工)”,采购人为首钢长****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可报名参与。二、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性能指标等********项目概况:********首钢长****公司(下称“采购人”)对炼铁厂八高炉热风炉“无水压入泥浆(含施工)”组织公开现场比选评选供货单位。********项目名称:“炼铁厂八高炉热风炉无水压入泥浆(含施工)”********项目编号:长招办询********比选数量:50吨(附件3)********项目使用地点:首钢长****公司炼铁厂八高炉热风炉现场。********交货期:签订商务合同后至2025年2月28日********计量及验收:根据双方所签订技术协议,以炼铁厂使用后出具的证明作为结算依据。以买受人过磅计量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货款支付方式: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正常上线使用6个月,凭炼铁厂出具的使用证明作为结算依据,按采购人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1个月内付总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完毕后12个月)期满无质量异以后1个月内付清。采购人以银行(电子)承兑汇票、京票、商业(电子)承兑汇票或贴息现汇的方式支付各项货款。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技术要求:无水压入泥浆(含施工)(第三章)。①按采购人技术要求制作,符合采购人现场施工、使用等要求(如有疑义,请及时沟通联系)。②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响应供应商实施技术侵犯的,响应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验收标准:根据成交后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验收。********质量保证:附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满足炼铁厂技术要求及现场施工、使用要求。********供货保证:能依采购人需求保证按期供货。********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执行采购人当地政府以上排放标准,若未按此规定执行带来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成交人承担,载重量执行国家规定,不得超载。运费及运费险等由成交人承担,成交人负责将产品运至采购人炼铁厂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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