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舟铁路YZSG-2工区经理部。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至乐清快速公路乐柳线至宁康东路段工程(一期)K5+870~K10+155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3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4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一期工程(常山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第SJSG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常山县定阳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5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土建施工SG5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嘉兴市市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嘉善县祥符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6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6标段项目部。业主: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
新建宁波(含)至舟山铁路正线全长76.396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70.137公里,利用既有线长6.259公里,含宁波枢纽、舟山地区相关工程及铁合建桥梁公路部分。线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地区,西起宁波站经市鄞州、北仑至舟山的金塘岛、册子及舟山本岛。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正线数目:双线。我单位承建的YZSG-2工区,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建线路长8.577公里,主要包含:矿山法隧道正洞3617米、盾构隧道4940米,工作井1座(深58米)、斜井640米,疏散通道113.61米,不含隧道通风照明工程。铺设CRTS双块式无砟轨道道床长度16.77铺轨公里。盾构隧道于DK23+110处与YZSG-3工区盾构隧道地中对接。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8年10月31日。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至乐清快速公路乐柳线至宁康东路段工程(一期)K5+870~K10+155段项目,新上温乐公路乐宁段项目,位于浙江省乐清市,线路全长4.285km,合同投资5.980357亿元,主要工程任务有大桥约655.5米/2座,城西互通设置匝道桥约589.6米/7座,设分离式三车道隧道(双向六车道)约3034米/1座,城西互通匝道设隧道2座,其中A匝道隧道长约101.272米,C匝道隧道长约46.669米,立体交叉1处,本标段计划工期:36个月,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
计划工期:1095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30日。主要工程数量: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施工RTSHTJ-01标,浙苏省界-漾南站(不含)【正线:南浔站(含)至漾南站(不含),起讫桩号为DK236+471.908-DK244+781.808,其中先开段DK242+711.908(含155#)~DK243+731.808(含177#)仅含上部结构15片简支梁制运架及附属结构;水乡旅游线(左线起讫桩号为SNDK006+894.220-SNDK012+454.220,右线起讫桩号为YSNDK006+886.940-YSNDK012+451.470);吴兴联络线(起讫桩号为SWDK001+975.370-SWDK002+045.370,YSWDK002+155.210-YSWDK002+400.210)】,实施里程长度约14.2km,包含南浔站(高架车站)、南浔高架站特大桥、跨沪苏湖特大桥(不含先开段内容)、水乡线跨浔练公路特大桥(双)(其中含最大单跨跨径125m的连续梁)、水乡联络线左线2号特大桥(单)、水乡联络线右线2号特大桥(单)、水乡联络线左线1号大桥(单)、水乡联络线右线1号大桥(单)、吴兴联络线左线中桥(单)、吴兴联络线右线大桥(单)、梁场(1处)。
本工程航道起点为常山的辉埠,终点为常山的官庄村附近,主要工程建设规模为:按照天然和渠化III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整治里程约33.4公里;拆除天马水电站,新建白虎滩、天马、阁底和招贤4座枢纽(含船闸、泄洪闸、电站),改建桥梁5座,新建服务区1处、锚地4处,建设相应的航标、信息化(智慧航道)等配套工程。本项目合同开工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合同竣工时间2029年10月10日,施工详细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主要工程为航道工程、改建桥梁工程、建设相应的航标、信息化(智慧航道)等配套工程的施工。
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土建施工SG5标位于浙江省西塘镇,全长9.7km,主要工程包括:3座特大桥(均为高架桥),预制梁222片,车站2座,创新大道(共线段)4.638km。合同工期为1260天,中标合同额1546120818元。项目开工日期:2024年3月26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9月10日。
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VI标段里程范围为S2DK42+399.7至S2DK53+601(含滨海车辆段出入线),包括椒江八中站、海虹大道站、绿脉南路站3个高架车站和机东路站~绿脉南路站区间高架桥梁10.78km及绿脉南路站~滨海车辆段区间高架桥梁1.45km,区间高架桥梁总长度12.23km。合同工期:1095天,合同造价:14.65亿。
3.采购范围
3.1具体内容见附表1。
4.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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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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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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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20年以来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9月-2024年9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9月-2024年9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1年-2023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9月-2024年9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下情况投标:
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95306网站查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③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④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⑤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⑥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投标人;
⑦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⑧不接受被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各招标人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9)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
(10)★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使用的钢厂名单及相关资料,并保证后续供应过程中按照该名单组织供货。如投标人使用名单外的钢材进行供货,招标人有权不予以结算付款。★同一投标人至多中标本项目同种物资单个包件,但可以作为其他包件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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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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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针对两个包件兼投可以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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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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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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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ii特殊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要提供相关手续齐全的油料运输车、驾驶员到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区域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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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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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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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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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特殊要求:
无对招标单位有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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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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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公司的集团公司审计报表中含投标公司审计内容可视为投标公司有审计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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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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