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专项工程(南水北调)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专项工程(南水北调)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5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 涿州市水利局(涿州市水利技术推广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专项工程(南水北调)初步设计 2.1.2建设地点:涿州市 2.1.3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廊涿干渠切改工程、涿州支线切改工程。廊涿干渠线路总长83.979km,最大引水流量11m3/s,根据供水规划,正常供水情况下廊涿干渠多年平均分水量为2.62亿m3,相应各供水目标分水口门规模为:涿州市2.65m3/s、松林店0.5m3/s、固安县0.4m3/s、固安电厂0.4m3/s、永清县0.8m3/s。末端预留直供廊坊分水口5.4m3/s。涿州支线自廊涿干渠徐家庄口门引水,沿涿州市规划防洪堤布置,自徐家庄东南向北穿宁村至大马村后转向东北,至西坛村地表水厂,线路总长6.335km,其中前3.5km采用单排DN1400T型接口球墨铸铁管(DIP管),后2.835km采用单排DN1200T型接口球墨铸铁管(DIP管),管道设计压力0.6MPa,工作压力0.3MPa,年分水量5000万m3,管道规模2.06m3/s。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规范标准。 2.1.5服务周期:20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9 09:00至2025-01-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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