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红旗随车手册印刷、包装采购项目(三次)
2.2交货地点:红旗工厂、蔚山工厂、繁荣工厂、以及长春储运处
2.3采购货物数量:根据2024年销售计划,预估2025年总计58.25万台,一车一套。
2.4 交货期:2025.02.15具备供货条件,接到印刷指令后,需在20日之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2.5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4,66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2、2023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财务数据免于填写。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类似业绩是指印刷品类产品业绩。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无与主机厂合作不良记录,如:未能按期交货、产品质量一致性差等,需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23:00至2025年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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