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1-19 17:30:00
中交四航局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 钢护筒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钢护筒采购资金已落实,钢护筒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茂名博贺渔港经济区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和工程规模为:新建高桩码头1250m、宽40m,引桥173.5m,港池航道疏浚286.80万m(含临时围堰),西南防波堤拆除90.95m,渔港公厕90.52㎡、港区供电照明、码头给排水及消防、渔港污染防治、渔港亮化等设施。
(2)招标内容:钢护筒,壁厚8mm及10mm(详见报价表明细),总量共计4856.29吨。
(3)交货地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博贺镇博贺湾大桥附近渔港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生产及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招标年份前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具备承接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垫付能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钢护筒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三个或以上的中国交建或其他央企建筑施工单位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防腐涂层所用涂料须采用通过ISO9000-2000 版质量体系认证的专业厂家的产品,且该产品必须有五个以上大型海上同类工程应用实例。防腐油漆须有产品主要技术指标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书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进进场。
(10)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近三年内与招标人及所属单位有诉讼、仲裁记录或者被列为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投标人将被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将给予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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