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宋村新兴产业集聚区新材料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及安装己具备采购条件,兹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长子县宋村新兴产业集聚区新材料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及安装
1.2采购人: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长子县宋村新兴产业集聚区新材料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及安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2交货期(含安装):按甲方通知时间到货。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二年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二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未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近两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违法行为。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
2)供应商及报价产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报价产品未被国家、国家质监局、中国住建部、地方政府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3)供应商需为报价产品的制造商,且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括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月13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月16日18时00分止。
4.2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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