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5年中国联通杭州市分公司网络运营“数字孪生”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2024年中国联通杭州市分公司网络运营“数字孪生”采购项目,详见报价表及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预算:1820754元(不含税)。
1.2.3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1.2.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820000元。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2.应答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数字孪生或元宇宙开发)且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至少1个。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和金额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4.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在杭州设本地化现场服务团队,项目开发阶段现场支撑服务,团队成员不低于5人(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8.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2.9.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比选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10.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
1.1项目概况
2025年中国联通杭州市分公司网络运营“数字孪生”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2024年中国联通杭州市分公司网络运营“数字孪生”采购项目,详见报价表及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预算:1820754元(不含税)。
1.2.3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1.2.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820000元。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2.应答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数字孪生或元宇宙开发)且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至少1个。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和金额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4.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在杭州设本地化现场服务团队,项目开发阶段现场支撑服务,团队成员不低于5人(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8.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2.9.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比选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10.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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