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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采购公告
日期:2025-01-1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盐城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加快推动我市低空经济发展,拟开展盐城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其中发展规划将通过评估盐城市低空经济发展基础条件,分析先发地区低空经济发展现状及趋势,挖掘盐城比较优势,进而因地制宜提出盐城市低空经济发展定位、目标、思路和举措。行动方案将结合规划研究,提出未来三年推动全市低空经济的具体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最终研究报告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中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名,并符合以下要求:(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成交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4)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中凡涉及到签字(盖章)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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