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0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材配送服务 |
2(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4,08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承诺函,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关键页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如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①承诺函,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如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具体要求如下:①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须以合同分包形式响应,通过《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金额40%或以上的工作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双方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及小微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可以不再向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分包;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3)接受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再单独参加投标或接受其他投标人的合同分包。(4)接受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提供声明。……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如投标人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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