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4年嘉兴联通市公司(含海盐、海宁)职工健身房健身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预算21.585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2024年嘉兴联通市公司(含海盐、海宁)职工健身房健身器材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1.2.2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3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合计不含税价18.9万元,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止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个(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金额页、签字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同时提供相应订单或发票,以订单或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8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
2.9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10应答人须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应答人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11应答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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