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泸定县南头村至发旺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24〕2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泸定县南头村至发旺村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甘交发〔2024〕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泸定县公路段,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定县公路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监理监理试验室监理(含监理试验室)□监理□监理试验室?监理(含监理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24〕2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得妥镇南头村北侧两岔河左岸,与S217线平交,沿南头村外缘布设线路至两岔河,回头展线上山,避开高压线铁塔,沿山脊前行至王家沟,顺王家沟右岸山体向南布线,在王家沟源头附近经过海子越岭后,继续向南布线,设桥梁跨越雨洒河,接王岗坪景区发旺支线,然后完全利用王岗坪景区发旺支线,止于泸定、石棉两县交界处,与挖丰路平交。
2.2工程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28.487公里,路基挖方687.826千立方米,填方209.759千立方米,路基排水及防护52.585千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61.096千平方米,新建小桥6米/1座,涵洞59道,平面交叉410处,新增永久用地419.54亩。
2.3计划服务期限:施工工期18个月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安全、文明施工、环水保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服务,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乙级及以上;□甲级)资质,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综合类(□丙级及以上;?乙级及以上;□甲级)资质;□专项类(□交通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及试验检测能力〔监理(含监理试验室)招标适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本项目施工监理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负责本项目监理试验室工作。(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工作分工和工作量比例。(3)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试验检测机构,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无须与投标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段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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