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审批[2022]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西安水务(集团)李家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李家河水库输水总干渠复线工程Ⅲ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 20〕241号);
1.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西安市辋川河引水李家河水库工程输水总干渠(黄土岭分水闸~将军岭分水闸)复线工程,工程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III标项:桩号3+764-6+474,主要建设内容为隧洞建设。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月度生产或供应能力混凝土达到10万m³以上,生产商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设备、检验报告、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1.3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一年2024年财务报表,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且能垫付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地方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地方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满足采购方质量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4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新成立的可不提供。
3.1.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25年1月17日至20 25年1月23日(节假日除外)……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 25年2月18日上午09:15。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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