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框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框架采购项目采购。本项目分2个标的,每个标的划分2个标包,不同标的及同一标的下各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2.2招标范围: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6年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框架采购项目。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预计采购总金额:人民币140万元(含税)。
2.6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2.7框架协议有效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框架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截止。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合同签订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满1年截止。
(3)下一个年度的框架招标结果未确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期,但框架有限期延期不超3个月。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因受到处罚而取消或减少中标份额的,自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或减少份额。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标准》进行扣分处理。
2.8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金额(万元)(含税)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包 金额(万元)(含税) |
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1 |
法律顾问 |
80 |
标包1 |
100% |
50 |
详见附件《法律顾问招标控制价表》 |
否 |
标包2 |
100% |
30 |
否 |
||||
2 |
案件代理 |
60 |
标包1 |
100% |
30 |
详见附件《案件代理招标控制价表》 |
否 |
标包2 |
100% |
30 |
否 |
标的划分情况:本项目分2个标的,每个标的划分2个标包,不同标的及同一标的下各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2.9标的物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
标包(段)号 |
标包(段) 名称 |
标包(段)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
标包(段)最高限价(万元)(含税) |
标包(段)最大中标人数 |
备注 |
1 |
法律顾问 |
80 |
1 |
标包1 |
50 |
详见附件《法律顾问招标控制价表》 |
1 |
|
2 |
标包2 |
30 |
1 |
|||||
2 |
案件代理 |
60 |
1 |
标包1 |
30 |
详见附件《案件代理招标控制价表》 |
1 |
1.标的2案件代理: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的为单位递交。 2.标的2案件代理进行统一一次性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标包1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标包2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标包2 |
30 |
1 |
2.10标的物描述:
1.法律顾问-标包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普法、培训)、提供资信调查及出具报告、(境外)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含法律意见书)、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出具律师函、参与法律咨询解答与会议研讨、制度体系建设辅助法律服务及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常年法律顾问 |
1.坐班:1名律师,每周五个工作日。 2.普法:协助开展普法活动(具体次数以实际要求为准)。 3.培训:开展法律培训相关工作(具体次数以实际要求为准)。 |
2 |
资信调查及出具报告 |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调查合作方是否存在资信瑕疵等,出具资信调查报告。 |
3 |
(境外)法律风险尽职调查 |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对各类投资、交易、重组、境外项目等事项开展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4 |
法律审核意见书 |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询事项等出具书面法律审核意见书。 |
5 |
律师函 |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出具律师函。 |
6 |
法律咨询解答与会议研讨 |
1.法律咨询解答: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解答法律问题、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包括合同的起草及审核、规章制度及合规指引的编写等事项)。 2.法律会议研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参与线上、线下法律会议研讨,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
7 |
制度体系建设辅助法律服务 |
对公司制度的编写、修编、废除等进行审核及提出法律意见。 |
2.法律顾问-标包2:提供资信调查及出具报告、(境外)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含法律意见书)、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出具律师函、参与法律咨询解答与会议研讨、制度体系建设辅助法律服务及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资信调查及出具报告 |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调查合作方是否存在资信瑕疵等,出具资信调查报告。 |
2 |
(境外)法律风险尽职调查 |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对各类投资、交易、重组、境外项目等事项开展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3 |
法律审核意见书 |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询事项等出具书面法律审核意见书。 |
4 |
律师函 |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出具律师函。 |
5 |
法律咨询解答与会议研讨 |
1.法律咨询解答: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解答法律问题、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包括合同的起草及审核、规章制度及合规指引的编写等事项)。 2.法律会议研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参与线上、线下法律会议研讨,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
6 |
制度体系建设辅助法律服务 |
对公司制度的编写、修编、废除等进行审核及提出法律意见。 |
3.案件代理(同时适用于标包1、标包2):①包括且不限于以被代理人名义开展案件的仲裁、诉讼及诉前纠纷处理,以及甲方要求的案件归档工作。②案件代理招标结果适用于公司部门、二级单位,具体案件代理工作由使用部门、二级单位另行签订案件代理订单,针对订单独立结算。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案件代理 |
仲裁、诉讼案件代理,诉前纠纷处理。 |
2.11工作量安排
(1)法律顾问业务(除常年法律顾问)分别由标包1、标包2两名中标人按中标顺序轮流提供服务。案件代理业务分别由标包1、标包2两名中标人按中标顺序轮流提供案件代理服务。
(2)对于与前一事项有关联的事项需出具法律文书,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确定前一事项的法律文书出具单位继续出具法律文书。对于与前一案件有关联的案件需开展案件代理,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确定前一案件代理单位继续代理该案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总公司(总所)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 |
在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含预警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
4 |
其它不得存在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群体维稳责任事件的。 8、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投标人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声明函) |
5 |
……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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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标的/标包:标的1、标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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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委派本项目的法律专业服务团队人员(至少5名)必须全员持有律师执业证,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或律师协会、司法局等法律相关机构认可的人员归属证明材料。 |
说明:①、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③、被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月18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1月25日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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