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 中水回用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吕梁市交城县
一、招标条件
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已由交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交审批投资发〔2023〕60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大类 8 个子项工程。第一类为水污染治理工程,其中包括:1.瓦窑河截污工程 1.0 万 m³/d;2.饮马河和斜河截污工程 0.3万 m³/d;3.火山河截污工程 0.5 万 m³/d;4.磁窑河把关工程提质增效工程 600 00m³/d;5.西营污水厂预处理工程 2000m³/d。第二类为中水回用工程,其中包括:1.经济开发区雨水收集处置和再生利用工程;2.经济开发区再生水厂工程 2 0000m³/d;3.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泵站和管网工程 15000m³/d;(本次招标内容为磁窑河把关工程提质增效工程 60000m³/d)
招标内容与范围: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磁窑河把关工程提质增效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项目投资额:34686.76 万元;
建设地点:交城县;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政府投资;
监理服务期限:委托之日起至所监理的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为止(包括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及质量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 1 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3.4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2 月 17 日 10 时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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