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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4-88 2、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D******** ###县人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标段 ******** ******** 2 E********D******** ###县人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标段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交货时间: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招标控制价:********.00元第一标段:********.00元第二标段:********.00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项目内容及规模: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质保期:第一标段:一年第二标段:两年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30第二标段15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或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注册后的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4 年 1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生产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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