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2024-2025年金华联通广告物料制作采购项目—浦江。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本级、义乌、东阳、永康和浦江的广告宣传物料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预算:总预算238万元(不含税),合同签订上限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分为市本级、义乌、东阳、永康和浦江5个采购包(市本级采购包包括市公司各部门及婺城、金东、兰溪、武义和磐安),具体预算如下:
采购包 |
预算/万元(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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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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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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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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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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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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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8 |
1.2.3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订单合计金额未达预算金额,则合同有效期延长至订单合计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止,但最多延长3个月。
1.3本项目划分采购包,共划分为5个采购包。
具体详见下表:
采购包 |
采购包区域 |
预算/万元(一年) |
采购包1 |
市本级 |
170 |
采购包2 |
义乌 |
25 |
采购包3 |
东阳 |
25 |
采购包4 |
永康 |
10 |
采购包5 |
浦江 |
8 |
合计 |
238 |
本项目各采购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应答人可同时参与所有采购包,允许应答人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各采购包价格评审均以“折扣率(非下浮率)(%)”作为评审依据,各采购包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各采购包最高应答限价均为折扣率(非下浮率)90.00%,应答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作否决应答处理。
2.应答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采购包)
2.1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
(1)应答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须提供一份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合同业绩。(应答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采购订单或发票作为证明材料,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
2.4应答人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承诺函)。
2.5应答人所提供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函)。
2.6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其他要求
(1)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4)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2.9应答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1月2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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