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无锡地铁6号线土建施工项目05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5标线路全长3.48km,包含两个地下车站(五湖大道站、文化宫站)和两个盾构区间(五湖大道站~文化宫站区间、文化宫站~和风路站区间)。其中五湖大道站包含围护结构、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包含2个出入口、2个风亭结构;文化宫站包含围护结构、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包含2个出入口、2个风亭结构、1个清障井、1个连通口。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24〕330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设〔2024〕74号);
(9)《中铁十七局集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设〔2024〕75号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FS-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 2 1-20 2 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物资202 3、202 4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4)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 2 1-202 4年)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5)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 5年1月20日8时00分-202 5年1月27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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