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湛河流域月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JZB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湛河流域月台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月台河人工湿地工程:尾水提升系统(2座)、提升管道3.6公里、建设人工湿地总面积0.076平方公里。
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
6、招标范围:第二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监理。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监理服务期限: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9、质量要求:第二标段: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电子证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或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若有失信行为,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21日至 2025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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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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