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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学术报告厅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1-2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学术报告厅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97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97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学术报告厅升级改造项目

人民币85.9721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注:供应商须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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