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关于智能决策与预警平台采购项目
1.2 项目背景:
招标人已搭建业务决策支撑工具,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在可视化决策能力上得到了较好的推广应用,业务人员在交互式仪表盘制作、管驾仓配置、电子表格制作、移动看板配置等场景上已基本实现经营决策可配置化开展。随着系统用户量与查询量的不断攀升,以及业务决策场景的不断深化扩展,当前工具在查询时效、组件与模板的丰富度、界面的美观性、交互的友好度、智能化组件的应用与集成等方面凸显不足。
为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深化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决策支持工具的应用,拓展智能化与场景化决策能力,进一步助力业务高效决策,拟引入新的智能决策工具,升级当前查询引擎、升级可视化决策组件、引入移动化决策工具和智能算子能力,结合智能化决策技术,进一步降低业务使用门槛,为业务人员提供实时化、移动化、智能化的一站式智能决策工具。
二、招标内容
2.1 项目需求内容:智能决策与预警平台采购(详细需求见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2.2 服务期:本项目计划周期为10个月(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安排为准)。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注:招标文件中的“甲方”均特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乙方”特指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运营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投标人必须是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并提供体现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相关政府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完整自主的知识产权(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的授权书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3.8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2019年1月1日至今智能决策/智能洞察/智能数据相关实施类项目案例(提供案例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案例合同关键页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体、合作内容、合同时间、合同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3.9 投标人承诺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的源代码,并承诺本项目拟搭建的所有系统无按数据量或按年续费等收费模式,无license限制,无平台微服务的服务器数量扩容限制,招标人自主可控(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10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被政府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或业务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清算状态,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11 投标人承诺董监高及投标相关人员与招标人员工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招标人员工在投标人公司无任何股份持有或他人代持有关系,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12 投标人承诺在招投标阶段及后续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且投标人不存在任何串通投标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15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16 投标人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3.17 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3.18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旦发现投标人违反上述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1月22日起至2025年02月0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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