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热力蒸汽管道(一期)监理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关于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广批投【2022】371号、广批投资【2023】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铺设热力蒸汽管道,包括与之相配套的阀门、阀门井设施。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1.3工程建设地点: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区域内。 2.1.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2 00:00:00至2025-01-27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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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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