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总承包单位) |
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薛冶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地块开发项目一期外场市政、景观、绿化工程 |
项目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临平路东侧、济业路南侧、薛冶路以西、黄河西路以北 |
招标编号 |
ZB-SG |
项目估算造价 |
(含税)总价 14169762.49元,(不含税)总价12999782.10元,税率9%,控制价下浮率为28%。 |
招标内容 |
薛冶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地块开发项目一期外场市政、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业绩要求: 业绩①: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内(开标截止时间往前推)单份合同额不小于900万元市政、景观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业绩②: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内(开标截止时间往前推)单份合同额不小于190万元除市政道路以外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全套样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样品,且须经样品评审专家一致认定为合格,经样品评审专家一致认定为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评审细则见附表《样品评审细则》)。 特别说明:①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评审内容合同不能体现的,提供其他资料,如清单明细),如果是同一份业绩都能满足市政、景观、绿化金额的要求可以只提供一份合同;②业绩合同对应的往来资金流水(如银行收款凭证);③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醒: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需在开标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①业绩合同(含技术标评审业绩合同)原件;②合同对应的发票及收款凭证各一张以及等相关证件原件至招标人处进行资格核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经核查资格核查不通过的,或者样品评审不通过的,取消中标资格,且一切后果由第一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报名时间、方式 |
下载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8:30至2025年2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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