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ZZ
2、项目名称:污泥处置项目
3、总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00)
4、单价限价:1300元/吨
5、项目简要说明:
(1)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保护环境,消除污染。针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启用招标委外处置单位。
(2)危废预估处置量:
标段一:综合污泥(336-063-17)1200吨
标段二:综合污泥(336-063-17)800吨
5.1、投标人可以根据要求选择1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每家投标单位在本项目二个标段中累计中标标段数不得超过1个。评标时,依标段一→标段二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
5.2、若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中标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且不计入其他标段有效供应商,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
6、服务期:一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甲方)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必须对应本项目危险废物八位码)。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招标控制价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网上有效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06日。
四、投标文件提交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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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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