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编号 : FSC
3、 采购内容:
(1) 为佛山市提供同城配送网格仓外包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提供蔬菜、水果、肉类、海鲜、零食等日常生活所需的食材和用品等商品的装卸、分拣,并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地将商品配送到指定线下门店,同时为该区域内的门店提供日常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2)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由 3家供应商成交,份额分配以科学分配、动态管理为原则,成交份额分配比例约为5:3:2 。 本次拟将预算 1650万元设置为最高限价 , 具体情况 如下:
区域 |
网格仓数量 (个) |
预测配送量 (万单 /月/个) |
预算外包含税费用(万元) |
佛山 |
10 |
25 |
1650 |
注:预算金额仅供参考,不作为对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的任何承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及自身能力等要素。 |
(3) 合同有效期: 1年。
(4)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后期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等事宜。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书面承诺)
(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5)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 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 /标包 ,售后不退。
(2)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 5 年 01 月 22 日至 202 5 年 02 月 10 日 17时 0 0分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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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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