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海县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昌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经连水农〔2024〕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以上投资补助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县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昌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海县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昌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境内,涉及东海县石榴街道、温泉镇和双店镇。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水办农[2024]15 号),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昌平河小流域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分析、整理有关资料,按照项目选择原则、选择理由以及有关要求,现场勘测、调绘,结合实际情况,经过分析论证,选定东海县昌平河小流域为 2025 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实施沟渠综合治理4.78km,岸坡防护1.21km,新建涵洞7座、跌水9座、机耕道1.14km,设置标志牌1个;河道岸坡绿化3.376hm2,营造经果林2.07hm2;保土耕作360hm2。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
2.3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025年6月20日(120日历天)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法人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信用等级要求: /
(9)施工设备要求: /
(10)其他要求:1、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被“信用中国”及“信用江苏”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为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备注: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情况,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2025年 1 月 22 日至2025年 1 月 27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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