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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廊田镇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1-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ZB********CS 项目名称###市廊田镇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1 配送服务商一 1(家) 详见用户需求书 ¥600,******** ¥600,******** 2-1 配送服务商二 1(家) 详见用户需求书 ¥600,******** ¥6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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