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枢纽环线铁路有限公司机务分公司2025年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天津枢纽环线铁路有限公司机务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包件项数为:435个;
A02包: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包件项数为:368个;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交货地点:天津市塘沽区万年桥南路669号院内。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
A02包: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代理商或销售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或供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销售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销售产品(品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联系方式。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供内燃机车(4D机车、4DD机车、8B机车)使用的招标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如出现采购人采购自主权发生变动或机车配件被纳入北京局铁路局集中采购系统的情形等其他情形,此采购合同自动终止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3日09:00至2025年2月5日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枢纽环线铁路有限公司机务分公司2025年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天津枢纽环线铁路有限公司机务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包件项数为:435个;
A02包: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包件项数为:368个;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交货地点:天津市塘沽区万年桥南路669号院内。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
A02包:机车配件及配合铁路运输的一般材料采购;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代理商或销售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或供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销售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销售产品(品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联系方式。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供内燃机车(4D机车、4DD机车、8B机车)使用的招标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物资验收合格证明(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如出现采购人采购自主权发生变动或机车配件被纳入北京局铁路局集中采购系统的情形等其他情形,此采购合同自动终止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3日09:00至2025年2月5日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