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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5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公路建设预备类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杭州市

2.2工程概况

2.2.1原有公路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北部,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35)》中11条北南纵线之一的G25长深高速在浙江境内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浙江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35)》中高速公路“九纵九横五环五通道多连”布局形态中的重要一纵Z6的重要组成部分。

杭宁高速公路(浙江段)起于浙苏省界的父子岭,自北向南经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吴兴区、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终点接杭州绕城高速南庄兜枢纽,全长约98km(其中长兴段30.4km、南太湖新区15.0km,吴兴段18.5km、德清段22.0km、余杭段12.0km)。杭宁高速始建于1997年,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王家浜至青山段,长约34公里,于2000年12月建成通车。二期工程长约64公里,包括杭州至青山段和王家浜至父子岭段,于2002年11月建成通车。2023年,杭宁高速日均断面流量达到11万pcu/d以上,总体降至四级服务水平,其中李家巷枢纽—鹿山枢纽、仁和互通—南庄兜枢纽段已达到12万pcu/d以上,已降至五级服务水平,迫切需要对其进行改扩建。

现状杭宁高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标准宽度34.5m,结构物占比约20%,无隧道。全线设李家巷、湖州北(在建)、鹿山、武康、南庄兜共5处枢纽互通立交。长兴北、长兴、长兴南、西塞山(在建)、湖州南、青山、德清北、德清、仁和9处一般互通立交,太湖、青山2处服务区。

2.2.2改扩建公路工程概况

本次拟对G25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进行改宽扩建,拓宽起点位于浙苏省界的父子岭,自北向南经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吴兴区、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拓宽终点接杭州绕城高速南庄兜枢纽,拓宽路线全长约98km(湖州段约86km,杭州段约12km,其中约4.5km扩容工程由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市区联络线项目先行实施,不再纳入本次改扩建招标范围,本次拓宽实施里程约93.5km)。结合交通量预测及实际建设条件,规划对其扩容至双向十、十二车道,设计速度120km/h,扩容方案采用原位平面扩容及立体复合扩容相结合的形式。

项目与杭宁高铁、湖杭高铁、沪苏湖高铁5次交叉,跨越东苕溪等约20处航道。全线拼宽、新建、利用桥梁约39.6km,其中湖州北枢纽至湖州南互通段、德清南枢纽(德安高速预留)至南庄兜枢纽段采用地面老路+新建高架的复合式扩容断面,高架桥分别长约12km及16km,东苕溪大桥(东苕溪为生态红线、二级水源、Ⅲ级航道)初拟主跨180m。项目全线设有李家巷、湖州北(在建)、鹿山、武康、南庄兜共5处枢纽互通立交;长兴北、长兴、长兴南、西塞山(在建)、湖州南、施家桥(新增)、青山、德清北、德清、仁和10处一般互通立交及太湖、青山2处服务区。估算总投资约370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20亿元。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XJGK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研究及编制工作(含工可阶段的勘察、投资估算编制等),按照初步设计深度提供复杂节点(枢纽、互通)的设计方案,并需承担深化报告、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修改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准备报审资料,协助上报审批部门,负责项目建议书及工可的评审会务,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相关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研究报告,确保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并协助发包人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作;

(2)相关专项(专题)评价(估):全线文物考古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资源分布调查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土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

(3)全线1:2000地形图测量及补测;

(4)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复杂性节点安全性评价;

2.4服务周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并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后20日内,完成并提交项目建议书(送审稿);

(3)项目建议书批复及工可前置专项完成后7日内,完成并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之日止。

注:在收到第三方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承包人应在7日内对各阶段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电子版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资格):

①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至少包含“公路”);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各成员承担在其资质范围的工作内容。

(2)联合体牵头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至少包含“公路”),同时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标段中的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最新公布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8日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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