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含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勘察、地形测量、检测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L-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含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勘察、地形测量、检测监测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含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零星工程)需要开展工程勘察(可研勘察、初勘、详勘、施工勘察、水文勘察等)、地形测量、检测监测工作的所有项目,结算标准依据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等,工程量以现场签证和工程勘察的设计任务书为准,各投标人报价优惠费率(总下浮率)进行据实结算值为合同价。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两个标段,概况如下:
标段Ⅰ: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勘察、地形测量、检测监测项目,业主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标段Ⅱ: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勘察、地形测量、检测监测项目,业主为靖西华银矿业有限公司。
2.2合同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以最后一个子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3质量及技术要求:合格,即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勘察的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
2.4项目地点:广西•百色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交工竣工验收记录,证明材料必须保留关键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评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是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不合格承包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仅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较大及以上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承诺本项目不违规分包、不违法转包。(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一并盖章提交。
(3)投标人一旦投标,则视为对本招标公告内容的认可。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也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2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投标文件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不清晰不完整的、存在虚假的,评标委会员有权否决其投标。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方可被认定为有效投标。
4.3 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审查本招标公告第3款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必要条件,以免错失商业机会。若因未认真对照审查自身资格条件就付款购买招标文件或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4.4 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认真按照本招标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满足每一条款的要求,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