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 1项目编号:QT0
2.2项目名称:华能霞浦项目部员工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2.3项目概况:根据甲方的要求,并按甲方工作用车需求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2.4招标范围:包括员工往返施工管理现场通勤班车,以及团体活动外出长 途用车等其它零星用车,根据甲方需求在服务期间提供大巴车(≥45座)、中巴车 (≥19座)、商务车(7座)(数量见服务任务书附录用车租赁计划);并且提供相 应的服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班车车辆进行安全、服务管理等工作。具体详见附件《华 能霞浦项目部员工通勤车辆租赁服务任务书》。实际用车数量、类型及使用时间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5项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城区项目现场其他地点(根据业务安 排确定)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暂定3年,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 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 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类似车辆租赁服务业绩(需同时提供合 同封面、范围页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是2021年6月-至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发售时间:2025年01月23日17:00— 2025年02月07日17:00 (北 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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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