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轨道石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越华庭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人为郑州轨道石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轨道石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观越华庭建设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20922.36 ㎡;总建筑面积约88386㎡,其中地下面积21429㎡,地上面积66957㎡。
项目南侧紧邻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西侧紧邻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依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要求,实施本工程对地铁的安全防护等级为特级。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南、南阳路东。
2.3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参与设计策划、设计方案测算、施工方案测算、招标、施工和竣工结算、项目后评估等阶段。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 服务周期:本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全部结算、过程审计及项目后评估工作为止。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按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提供成果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至少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竣工结算审计)项目,且单项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20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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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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