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院区污水处理次氯酸钠
项目编号:WXE
二、项目简介
1. 项目内容:我院需采购用于污水处理消毒的10%次氯酸钠,两年供应量约190吨,供应商在接到院方需求后3天内按要求将货物送至南院指定地址,以单价形式报价,按实结算。
2. 项目预算:不超过27.55万元
3. 服务期限:两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国家税务部门登记的法人单位,有能力独立完成采购项目要求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登记人身份证原件;
2. 报价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 报价人须提供所供产品的样本或说明书、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等;
4. 报价人须具有应急供货的能力。应急供货能力必须达到投标的“月保证供货量”,并考虑必要的调峰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需要。执行本项目供货各个环节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项目供货的经验;
5. 报价人须提供运输车辆资质及车辆信息。
6. 投标人如为被授权人,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如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7. 参加本次谈判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行为记录;参与价格谈判的供应商需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机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index.htm ),另外本市企业可登录无锡诚信网信用基准评价系统申报;并至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7楼领取报告);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1、响应时间: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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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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