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AGZ0016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AGZ00169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开区化工园区白云路和萧山路交叉口
2.6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10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34129.93m2,约合51.19亩,规划建设综合楼、中心控制室、动力站、中心化验室、氦气分装装置、烷类气体混配车间、天然气制氢装置、氢气灌装站、HBr精馏装置以及配套的尾气处理设施、仓库、氮氩气体罐区、室外管廊、汽车衡等,项目达产后,可年产电子级溴化氢(HBr)300吨;年产高纯氢气16,000,000Nm3 (约合1438吨/年);年产高纯氦气200,000N m3 (约合35.72吨/年)以及烷类混配气20000瓶/年。
2.7 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288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广钢气体半导体材料(安徽)有限公司电子特气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答疑等,该工程所需临时设施也含在工作范围内。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或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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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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