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1-24 09:00:00 至 2025-02-13 18: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2-03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2-08 17: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详细公告内容
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标段编号:2412-440311-04-01-735320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为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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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81.0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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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公共机构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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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投标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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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4,0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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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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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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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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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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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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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2-13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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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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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并承担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同一资质工程不允许多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承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各自相应资质的全部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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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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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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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项目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委派)。 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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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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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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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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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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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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