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5963636.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出让土地建筑垃圾清运及临建拆除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富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路73号小区建筑垃圾清运约7700立方米,新疆鲁文华商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站物流园建筑垃圾清运约94000立方米,新疆浩翔置业有限公司宁边西路113号小区建筑垃圾清运约7800立方米,昌吉特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沿河路57号小区建筑垃圾清运约1321.94立方米,临建拆除面积约1627平方米,乔木移除1000棵。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45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
3.2、潜在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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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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