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化工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酚回收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培训及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0752,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酚回收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培训及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相关具体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 技术许可包含:投标人授予招标人一项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专利/专有技术许可,允许招标人使用许可技术,包括招标人在合同装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采购、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和维修进行的改进、生产、使用和在世界范围销售许可产品。该许可技术应是投标人目前最先进的且经过验证的技术。
2.1.2 工艺包包含: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及培训手册等。其中,工艺包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对许可装置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试车、开车和正常运营。
2.1.3 培训包括:在技术文件交付之后最迟不晚于合同装置开车前六(6)个月内,投标人应指定具有资质的专家,根据招标人的培训要求,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培训。投标人拟提供的培训需加以具体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和范围以及培训天数等。
2.1.4 技术服务包含:投标人应对许可合同装置提供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关键设备的采购、施工建设、预试车、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等合同装置各个阶段的技术服务,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服务。
2.1.5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工作范围。
2.1.6投标人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6个月止。
2.1.7投标人须在工艺包开工会后第12周提交终版工艺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或兰炭废水)酚回收(或酚氨回收)技术许可合同业绩1份,酚回收(或酚氨回收)须采用二异丙基醚或甲基异丁基酮作为萃取剂,且单系列装置处理量不小于100吨/时,并通过性能考核。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通过性能考核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内未载明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通过性能考核证明可以是性能考核报告或其他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性能考核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06 09: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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