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生态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维护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14万元/年
4、最高限价:14万元/年
5、采购需求: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需要采购南通市崇川区生态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详见项目需求。
6、服务期: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5天内,落实工作人员到岗,进入实际运行维护阶段。维护期为实际运行起一年,一年结束后双方无不同意见的自行延续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3、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登录)四、响应文件提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2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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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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