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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4AT

2、项目名称:泾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项目

3、招标单位:泾县中医院

4、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泾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的购销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的使用中药颗粒,杜绝假药、劣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采购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关于规范医 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1)290号)、《安徽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通知(以最新规定文件为准),现通过公开招标2-3家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负责承担本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需要。

5、招标内容:

名称

供货期

备注

中药配方颗粒

(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3年

/

6、招标类别:货物类

7、项目地点:安徽省……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有效证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或新版两证合一的加注已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按照国家药监局、安徽省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的备案证明(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截图)。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截止开标时间未被移除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4)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1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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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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