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东航基地项目机务维修及特种车辆维修区二期、生活服务区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FSH0X250012),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大兴机场东航基地项目调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440号)),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招标联合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东航基地项目机务维修及特种车辆维修区二期、生活服务区二期地块所需电梯的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两大工作内容的深化设计、生产、检验、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含现场二次搬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成品保护、验收交付(含政府部门验收备案及相关手续办理,直至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电梯使用标志》)、二次调试、竣工和结算资料提交、维修保养(包括两年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保养)、技术培训以及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招标暂估金额:3300000(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北京大兴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礼贤镇
其它说明: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3.1.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制造商√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3.1.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B级(含)以上,近5年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B级(含)以上,近5年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近5年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其他要求:1)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2)代理商需承诺中标品牌的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在项目所在地可与建设单位订立维保协议,代理商需提供承诺书和制造商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3)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申请单位连续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或由制造商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丰富的电梯设备现场安装经验,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工作(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表)(近三年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3.2本货物采购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3.3其他要求:(1)联合体投标需明确中标后设备供货、设备安装的具体承接成员(一般设备供货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以便签订相应合同。(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的相关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第二章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3)所有申请文件中除非联合体协议另有约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的其他均可由牵头人签章或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无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5-01-24 16:00:00-2025-02-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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