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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航服部上海市飞行训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4 收藏项目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航服部上海市飞行训练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 项目编号:CZ(请登录)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需采购1家合作供应商,主要负责根据南航飞行训练计划安排,为训练人员在上海当地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及晚餐)和交通服务。签订2年合同,项目总预算658万元。具体限价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房费最高限价

餐食限价

上海飞行训练服务采购项目

单人间:400元/间/天

双人间:358元/间/天

早餐:房费含

午餐:50元/人/餐

晚餐:50元/人/餐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上海市飞行训练服务采购项目

以机组训练基地(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100号)

为圆心15分钟车程范围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请登录)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9 投标人须具备基础房型(单人间/双人间),客房房量不少于200间(不含异性客房、无窗客房);客房面积25平方米(含)以上,客房内有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干湿分离、配有防滑垫,浴室玻璃须为CCC认证的防爆玻璃)。(注意:须提供携程网络客房房量截图、客房面积大小截图及客房内相关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2.10 投标人须配备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为训练人员提供早、午、晚餐服务。(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餐厅,须提供合作证明、合作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实际情况以现场核实为准。)

2.11 投标人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能力,按照南航训练计划免费为南航飞行训练人员提供上海浦东/虹桥机场候机楼至酒店之间、上海市内火车站至酒店之间、培训基地至酒店之间的车辆往返接送服务。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1台】或以上车辆为训练人员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训练人员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一人一座以及单独放置训练人员行李的空间。(注意: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应是供应商)、车辆公里数、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与车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供应商”,车辆性质须为“营运车辆”或可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公里数、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酒店内须具备洗衣服务,可为南航飞行训练人员提供有偿的衣服清洗服务。(注意:1.提供服务响应函;2.如为自营洗衣服务,须提供洗衣设备照片,洗衣设备数量不少于5台;如为外包洗衣服务,须提供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的的合同复印件、外包服务供应商洗衣设备照片,洗衣设备数量不少于5台。)

2.13 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每批次培训结束为一个结算周期)。(注意: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响应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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