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动风扇特性研究与验证试验台—三综合试验单元与风扇性能单元的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C
2.2 项目名称:电动风扇特性研究与验证试验台—三综合试验单元与风扇性能单元
2.3 数量:1套
2.4 技术要求:电动风扇特性研究与验证试验台—三综合试验单元与风扇性能单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包括三综合试验单元、风扇性能单元。三综合试验单元主要由温度-湿度模拟箱、5吨振动台、控制系统等组成。风扇性能试验单元包括测控硬件和测控软件,按照设备功能组成主要分为:电源供电系统以及测控系统两部分组成。更多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
2.6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三综合试验单元交付,7个月内完成整体交付验收(包括设计、制造、装配、调试及运输至用户工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得为外资控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股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2 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投标人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本单位上述年度“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查询结果)或信誉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产品制造商或集成商。
3.6本项目采购设备要求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月24日09:00至2025年2月7日17:00
4.2招标文件价格: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上午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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