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新建应急池环保治理项目(以下简称中石化应急池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宁夏能化新建应急池环保治理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新建应急池环保治理工程
工程地点:宁夏灵武市化工园区 C 区。
工程内容:新建 3 座刚性应急池【保留原有 110 万立方米事故池坝体,在原有 110万立方米事故水池内由南向北依次布置(单池:长度 200.7 米,宽度 50.7 米,深度 6 米)3 座应急池,应急池之间预留 6 米宽检修通道】以及给排水系统等配套工程,包括:
(1)高盐水输送泵 P03AB/P04AB/P05 的泵壳和叶轮选用 2605N 双相不锈钢,管道阀门材质选用 316L 不锈钢;
(2) DN400 及以上 6 个阀门采用电动蝶阀;
(3)水池底板下侧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调整为 50mm;
(4)水池混凝土抗冻等级确定为 F150;
(5)工程采用的钢筋确定选用 HRB400 级钢;
(6)管道支架基础底面积调整为 16.5 ㎡(5.5x3);
(7)高盐水应急池底板方案调整为与雨水、中水应急池一致。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项目所在地周边住所地位于银川市(包含灵武市、宁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品混凝土年均产量不低于30万方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2-2023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22年至今有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8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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